向曹长行贿228令吉 孟加拉劳工被控贪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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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曹长行贿228令吉 孟加拉劳工被控贪污

    (北海8日讯)孟加拉籍外劳涉嫌向曹长行贿,要求以印尼籍妻子的护照副本,偷龙转凤让被调查的妻子友人得以证明身分,因而抵触贪污罪,今日被反贪会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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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内容,俯首认罪,但法庭基于被告或不明白刑罚严重性,没有记录被告认罪,并择定本月20日过堂。

    届时,法庭将安排谙孟加拉语的通译员,让被告可以充分了解控状内容。

    43岁的被告莫哈末阿育阿里(合约劳工),被控于本月1日,上午11时至11时30分,在威北警察总部刑事罪桉组办公室,向一名曹长莫哈末基尔行贿228令吉,要求以斯里哈优米妮的护照副本替代,让被警方援引移民局法令6(1)(c)条文(没有合法证件)调查的印尼籍女子诺斯娜得以证明身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b)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判刑。

    孟加拉籍被告莫哈末阿育阿里(左)涉嫌贿赂曹长,被反贪会押上法庭面控。

    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五倍的贿赂金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通译员表示明白并当场认罪,但法庭基于被告或不明白刑罚的严重性,择日过堂,同时将安排谙孟加拉语的通译员给被告。

    随后,主控官阿兹兰副检察司以被告是外籍人士,以及被告与证人同住担心骚扰证人为由,向法官诺哈雅蒂表明,反对让被告保释。

    被告也透露没钱缴交保释金,因此继续被还押扣留所。

    被告是于今早近9时,双手被铐被反贪会官员押上北海法庭面控,被告的妻子也有出庭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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