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尾替代公路工地意外 承包商被控3控状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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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尾替代公路工地意外 承包商被控3控状

    (槟城2日讯)去年发生的垄尾替代公路工程工地横梁坍塌及土崩一案,今早承包商Yuta Maju有限公司,面对3项控状,被控没按照工程标准作业程序,否认有罪,案展7月16日过堂。

    首项控状指出,该公司没有在工程工地,聘请一名安全与卫生主管,因此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29(2)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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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商代表周二出庭时,否认有罪。


    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出,有关雇主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程序,以使用移动式起重机,导致去年10月11日晚上约8时30分发生横梁坍塌事件,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 )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该雇主未能在事发当天即去年10月19日下午约1时48分,未能由一名合格的工程师,提供临时斜坡的土地回填工程的计算,导致土崩事件发生,同样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5(1)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是由槟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DOSH)传控该承包商上庭,主控官代表为诺丽扎。

    传控者(OKS)由一名该公司董事代表上庭,其代表律师为卡纳苏德兰。

    根据媒体报导,垄尾替代公路工程工地,在去年10月11日发生横梁坍塌意外。

    横梁坍塌8天后,该工地发生土崩,导致9死4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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