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日訊)3名15歲未成年少年,分別於今年3月至4月,涉嫌強姦同一名13歲未成年少女,3人不認罪,此案將於10月16日過堂。
此案今早在亞羅士打推事庭提控。
第一被告被控4項罪名,第2被告被控一個罪名,第3被告則被控2項罪名。
3人被控從今年3月至4月,在笨筒住家和橡膠園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3人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抵觸刑事法典第 375 (g) ,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76(1)條文同讀,若罪成可被監禁最高20年及鞭笞。
推事西蒂諾希達雅準許第一被告用6500令吉保釋外出,第2被告5000令吉保釋出外,第3被告則以6000令吉保釋。
3人都在家人的陪伴下出庭,而推事也指示被告不得騷擾受害者,同時每個月必須到警局報到。
此案主控官為法婷達麗拉,而被告辯護律師為普維納斯娃拉及賽莫哈末安華。
(視頻:洪卉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