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福利局兒童保護人員,在其面子書揭發,有11歲的小五女生,寫信給12歲的小六男生,要求發生關係。11歲女生會對男生有愛慕之情,並不算什麽,隻是愛慕到要提出要發生性行為,則讓人不得不捏一把冷汗。
根據發帖人的資料,該個案並菲發生在吉打,而是雪隆一帶,但其實這種個案,並不會有地域的局限。現代的孩子,早就與我們的年代不同,我出生於80年代,成長的年代固然比起父輩,可接受的資訊是多了,但上網費還是很貴而不是人人負擔得起;相比現代的孩子,接受訊息可簡易方便,也廉價得多。
我認為,我們已經無法完全製止孩子接觸到色情資訊,因為即便在家如何防範,孩子隻要去學校,他依然有可能間接或直接,透過朋友同學,接觸到不當內容。
我認為,比起爪夷文要不要課題,和教學生知道棕油很好,還不如在小學及幼兒園階段,加強貫徹孩子的性教育的認知,讓孩子更早學會保護自己更實用和重要。
然而,貫徹性教育認知不能隻是學校在做,父母也應該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即便是雙薪家庭,也應該多關心孩子。
我認為,當代的父母確實的挑戰也很大,無論是生兒或生女,育兒路上都是戰戰兢兢,不隻是怕孩子成為行犯罪的受害者,也怕孩子成為加害人。
在孩子成長路上,父母應該從小就加強孩子的品德教育,學習辨識對與錯,這等於給孩子立下最好的基本功,未來他們可能接觸到不當內容或面對不良誘惑時,也不會輕易鑄成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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