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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姦继女成孕 孩子3岁才被控
(亚罗士打30日讯) 继父与继女发生性关係,受害者诞下双方“骨肉”两年后才报案,今日被控强姦罪的被告不认罪,要求保释外出,但遭法官拒绝。
被告拉丁慕哈末奥斯曼(46岁,技工)被指在2015年11月,在吉打港口路甘榜双溪峇当一住家强奸继女,被告此行为是不受法律,宗教及习俗批准,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76(3)(强奸)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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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30年及10下鞭笞。
亚罗士打第五地庭法官莎丽法诺莱莉达不批准被告保释外出,以免他扞扰受害者,同时给予被告两週时间,安排聘请律师事宜,此案展至11月12日过堂。
主控官莫哈末阿里法汉指被告已下严重罪行,法庭理应不可让被告保释外出。
根据案情,当年年仅18岁的受害者与继父乱伦怀孕,受害者于2016年 10月5日诞下男婴。
诡异的是,少女在孩子两岁后,于2018年10月25日报案,其继父于隔日遭捕,身陷囹圄至今。
受害者已诞下孩子,现已3岁,交由福利局监管,而孩子的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报告显示,孩子的生父是被告。
据悉,现年已22岁的受害者,在吉州福利局安排下在社区学院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