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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给假口供! 前承包商俯首认罪
(北海19日讯)巫裔前承包商4年前在法庭供证时,所給予的口供与当时提供给反贪会的口供不符,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被告当场认罪,法官择定明年1月3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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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安诺(35岁)被控于2015年6月16日,在槟岛浮罗山背法庭,针对莫哈末纳西尔涉及的贪污案供证,但给予的口供,却与当时提供给反贪会的口供不符,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694法令)27(1)(b)条文。
被告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林伟强副检察司建议法官让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但辩护律师卡查里求情,指被告拥有家庭负担,且调查期间充分与当局配合,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数额。
法官诺哈雅蒂经过衡量后,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需交出护照,且每月定时向反贪会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