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大马卡案◢ 高庭驳回申请 ATIPSOM案件继续在高庭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贩卖大马卡案◢ 高庭驳回申请 ATIPSOM案件继续在高庭审

    (槟城20日讯)国民登记局官员及5男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案,高庭今日驳回被告代表律师们的申请,不批准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ATIPSOM)法令第26E条文的案件,从高庭移交到地庭审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高庭法官拿督阿克达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罪行,攸关国家安全,所以应该在高庭审理。

    “上述条文属于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的第一个表(Jadual Pertama)(罪行)中。”

    他也说,6名被告不能被保释,上述案件也将在4月6日审讯。

    此案中6名被告涉及的13项,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案件,是在10月3日,移交槟城第一高庭。

    有关控状中,4名被告罗展昌(34岁)、钱冠才(36岁)、叶清华(44岁)及法依扎陈(66岁),被控贩卖假报生纸及大马卡给尤祖明,而黎振华另被控贩卖假护照给尤祖明。

    国民登记局官员莫哈末法依祖被控,制作假报生纸及大马卡给尤祖明。

    另一方面,上述被告涉及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案件,则在地庭审理。

    此案6人共被控32项控状,其中34岁官员莫哈末法依祖,在11项条文下被控。

    莫哈末法依祖被控的控状,包括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2项控状,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的4项控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5项控状。

    ↓↓相关新闻↓↓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