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檳中央醫院發生一宗車擋泊車場出入口事件,雖然有關車主有留下電話號碼,但想要離開的公眾致電他移車時,該名車主卻遲遲不去移車,直到有公眾“忍無可忍”直言,車主再不來移車,就要打破車鏡時,該名車主才情願去移車。
豈料有關車主前往移車時,卻對致電他的公眾發怒,甚至差點演變成肢體衝突,但該名司機最終還是移開車子。
在這人人都有車的時代,泊車格不足已不是一兩天的事情,尤其是中央醫院,無論是什麽地區的中央醫院,都是面對泊車格不足的問題。
很多時候,前往醫院的車主會選擇“非法”泊車,執法單位也了解泊車格不足問題,多數是“睜隻眼,閉隻眼”,隻要沒有阻礙到其他人,也不會鎖車或拖車,但車主在“非法”泊車時,也要為其他人著想,不要為了自己一時方便,卻影響到其他人。
非法泊車問題不隻是在中央醫院,在檳島的泊車格也是嚴重不足,很多時候都能看到雙重泊車或非法泊車,隻要不擋到或是阻礙其他車輛經過,一般上執法人員不會拖車,而是會開罰單。
執法人員出動到拖車,多數是有關違規泊車的車輛已經擋到其他交通使用者,若是不拖,會造成嚴重的交通阻塞,所以隻好將車子拖走。
有些人被拖車後,非但沒有覺得自己有錯,反而是怪罪執法單位執法太嚴,經常會聽到“我就隻泊了那麽一下也被拖車”,豈不知“那麽一下”已經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麻煩。
如果每個車主都有這種“隻是泊一下”的心態,原本就經常交通阻塞檳島,肯定是“塞上加塞”。
“擋路車,拖!”本來就是應該的,若是自己違規就不要怪人家執法太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