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逆行撞死人案◢ 发OKU卡福利官 今供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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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逆行撞死人案◢ 发OKU卡福利官 今供证

    (大山脚2日讯)“少女逆向行驶撞死人”案续审,福利局官员今日供证时说,当年医药官员的医药报告,阐明对方有学习障碍,因此该局批准发出残障人士卡给21岁被告黄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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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在威北福利局任职的女官员诺阿祖拉(38岁),今日受辩方传召上庭供证时说,本身协助处理被告的申请个案,该个案于2011年8月18日登记,同年9月9日批准发出残障人士卡。

    阿祖拉说,黄佩雯有学习障碍问题,发出该医药报告的是医药官员罗丽君(译音),而被告有“中度智力缺乏”,能够证实被告情况的权限不在福利局,而是医药官员。

    拍摄:罗健杰

    阿祖拉也阐明,7种情况下可批准发出残障人士卡,即学习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表达障碍、身体缺陷、智力缺陷及其他。

    主控官安里尔副检察司以医药报告的内容,盘问辩方证人,其中报告建议被告可在普通学校求学,及指学习障碍方面是中度智力缺乏,是否意味著医药官员证实,被告没有严重的学习障碍?对此,阿祖拉则点头回应。

    主控官要求阿祖拉阐明何谓“学习障礙”?后者解释,一般指学习能力较同龄人来得缓慢。

    黄佩雯头戴鸭舌帽,口戴口罩,在审讯结束后离开法庭。

    阿祖拉认同主控官所言,即残障人士也可考取驾照,除非面对视障问题,而被告拥有驾照,是经由陆路交通局批准。

    主控官也提问阿祖拉,自2011年至2017年间,无法确认被告在学习缓慢情况上的进展?后者同意其说法。

    随著辩方最后一名证人今日上庭供证后,推事斯里巴查南蒂妮择定明年1月17日,让控辩双方提呈书面陈词,此案辩方律师是林文明。

    黄佩雯(左)在母亲陪同下,抵达大山脚法庭后,进入推事庭。

    被告数度 回头望向母亲

    坐在推事庭被告栏内的黄佩雯,审讯期间,数度回头望向公众席上的母亲,全程显得镇定,安静不语。

    经过约30分钟审讯后,推事宣布休庭,被告即与母亲戴上口罩,迅速离开法庭。

    根据控状,当时19岁的被告黄佩雯(译音)2017年3月14日早上约7时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处(峇东埔高架天桥)北上路段,因鲁莽驾驶,造成26岁巫裔轿车司机死亡,触犯交通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将判坐牢不少过2年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吊销驾照执照不少过3年。

    根据报导,被告在事发时,在高速大道逆向行驶,导致车祸二度发生,还撞死一名巫裔青年司机,酿成1死5伤的严重车祸,共有5车1摩哆涉及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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