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扁担饭餐馆职员报假案 一人认罪一人不认罪
(槟城17日讯)扁担饭餐馆职员谎称遭打抢一案,两名职员今日各别在推事庭2及推事庭1面控,一人认罪,一人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上述案件中,其中一名被告,即在有关餐馆服务4年,来自印度的会计师三苏丁(43岁),表明认罪。
推事罗斯妮宣判,罚款2000令吉或3个月监牢取代,以及1个月牢狱刑法,从被捕那天计算起。
摄影:梁杰华
三苏丁是在口译员读控状后认罪,法庭也提呈12万2555令吉现金的证据。
此外,另一名被告,即工作19年的柜台职员贾米尔阿末(40岁),则不认罪。
推事乌玛大卫宣布,案件择定2020年1月17日过堂,并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
两名被告皆在刑事法典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下被提控,控状指两人在12月9日下午3时,在双溪里梦警局报假案。
两名职员声称,在把餐馆3天逾12万令吉收入送去银行途中,遭假警察打抢。
警察调查后发现,其中一名职员,因19年未起过薪水,而夥同另一人自导自演丶报假案。
此事件也造成警方投入人力,在槟岛各地设立路障,引发大塞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