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檳島市政廳公共教育小組主席陳慧萍指出,該廳常接獲露天焚燒的投報,並會視情況所需,與環境局配合取締。
她說,隨意公開焚燒垃圾,可被環境局提控上庭,最高罰款高達50萬令吉。
她今日針對壟尾出現露天焚燒活動一事,受詢時這麽說。


她認為,露天公開焚燒垃圾會產生嚴重的空氣汙染,這類非法活動經常會在鄉村地區發生,有時在住宅區內也會有公開焚燒垃圾的情況,影響住在區內的老人與小孩,對健康造成影響。
她希望環境局可教育及嚴厲執法,取締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此外,她也說,屬於商業性質的亂丟垃圾,是觸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條文,可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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