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日訊)請留意!往返檳城和吉打一帶工作的人士,不需要向警方申請跨州通行證,隻需要攜帶雇主證明信及職員證就已足夠。
威北警區主任諾再尼助理總監今日在記者會,就網絡流傳貼文作出澄清,指往返檳吉一帶工作的人士,不需要向警局局長申請跨州通行證。
“跨州工作人士在遇到警方路障時,隻需要向檢查的警員出示雇主證明信和職員證,就已足夠。”

他透露,威北警方目前在檳吉邊界的3個地點,設立路障,即甘榜獨立橋(Kampung Jambatan Merdeka)、檳榔東海(Pinang Tunggal)、柏馬當本那哈裏(Permatang Bendahari)等這3個地點。
不過,諾再尼說,有3種情況是需要申請跨州通行證,即遇到緊急事件、尋求醫藥治療,以及分隔兩地的夫妻,皆須向警方提出跨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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