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威省允许路边摆卖季节性水果 罗查里:小贩顾客需遵守条规
(大山脚5日讯)威省市政厅今日宣佈允许路边摆卖季节性水果,但只限市政厅指定的地点,且每个地点最多允许5个小贩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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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省市长拿督罗查里今日通过面子书直播说,槟州安全特別委员会是於本月2日,批准允许路边摆卖水果,但申请的小贩,甚至是顾客,都必须遵守条规。
他说,威省有25个地点允许摆卖季节性水果,分別威北7个、威中17个及威南1个。
他强调,除了市政厅指定的地点外,其它地点一律不准路边摆卖水果。此外,每名申请者,只可以申请在一个地点摆卖。
他说,摆卖场地最大范围是20尺x20尺,只允许一个20尺X20尺的帐篷,或两个10尺x10尺的帐篷,在有关场地摆卖。
“至於使用交通工具售卖,则只允许1辆罗里或皮卡车。”
他说,有意申请者,可到威省市政厅总部大厦一楼执照处索取申请表格,完成后呈交给执照组。
他说,有意瞭解路边摆卖季节性水果地点的小贩,可到市政厅官网查看:https://www.mbsp.gov.my/images/docmajlis/covid-19/lokasi-perniagaan-buah2an.pdf
。
此外,市政厅也提供86个公共巴剎及饮食中心,让小贩售卖季节性水果的地点,可到以下链接申请:http://tiny.cc/jualbuahMBSP202006。
路边季节性水果小贩及顾客,必须遵守以下条规:
·使用PgCare系统顾客登记姓名及联络电话
·保持一公尺社交距离
·合理限制选购时间及顾客人数
·不可现场食用
·每个商贩之间必须保持5公尺距离
·鼓励无现金交易
·保持营业范围清洁卫生
·维持营业范围交通
·禁止使用保丽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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