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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藏他人大马卡护照 槟中央医院医生面控
(槟城30日讯)“专科医生爆窃案”中,涉嫌接收他人大马卡及护照的槟城中央医院医生,今日在11项控状下被控上庭,其代表律师提呈医药报告,指被告是躁郁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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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被告梁顺凯(译音),今日在两个推事庭,面对11项控状。
由推事罗丝妮审理的案件中,两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4月23及24日,在其位於葛尼公寓单位内,被发现2张属他人失窃的大马卡及一本护照,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非法接收赃物)。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丶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另一个推事庭,马兴德兰出示大山脚医院的医药报告,指被告是躁郁症患者,要求推事嘉玛丽雅,允许被告接受精神科医生的检查,以确认其精神状况,是否适合接受审讯。
嘉玛丽雅谕令,被告被送往霹雳州的乌鲁近打精神病院,接受一个月的精神检验,并案展7月29日过堂。
在另一推事庭,罗丝妮也将案件,展至同一日期过堂。
主控官莫哈末沙菲克副检察司在法庭外指出,被告面对的11项控状,除了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非法接收赃物),也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25(1)(o)条文,即持有他人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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