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著記者的面前,他們吵了起來。
“叫你們報案就沒人要報,我先報了,現又要我出來講?”
“連本帶利拿回時,是大家一起得到的,要講一起講。”
“一直叫人家出去講,叫你時又不講?”
吵了一下,幸沒打出手,這批懷疑自己受騙蒙損、所謂的“投資者”,這才乖乖將焦點放回記者會,好幾個人走到麥克風前,說說自己的過程。
以上場面,記者最見慣不怪,投訴者要投訴,又怕樣貌見報曝光,怕承擔法律責任,怕受對付,怕尋仇,更可笑的是,明明是自己的錢,自己受騙,自己不報案,自己徹底的不負責任就要其他人去負責任。
錢是你們自己的,不是記者的,既是自己的權益,本來就該自己爭取、自己捍衛、自己向警方報案。
這裡,也要說明,不論天下哪個政黨,凡要召開所謂這類涉及刑事案的“投訴”記者會前,務必先做功課,才帶投訴人求助者去報案,這是投訴記者會最基本的步驟。
說回那場記者會,這些投資者的“情節”千篇一律,在別人介紹下,參與某號稱高回酬投資計劃發財。
一開始給甜頭,有回酬,突然本金就回不來了,負責人開始推三推四,最後不見人影,無音訊一陣子,甚至幾年沒下文,投資者這才如夢初醒。
有人就說,投資者求助政黨開記者會,不排除另有一個目的就是向下線交代。
任何投資,投資者都要承擔個人風險,但最要命是呼朋喚友、說服別人,成為他的下線,出了問題,責任就一定要負;別說這叫“你情我願”,以因果論之,你沒召,他就不會有所接觸。
有些人,並非不知道要“負責任投資”,而是要藉著計劃的高回酬“贏在起跑點”,結果最後自己是大輸家。
層出不窮的這類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原本老老實實辛苦打著一份工,突然有人引導他參與投資,然後他拿出了積蓄。
然後,就再也沒有然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