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月10日開始,從國外回來的民眾,在接受拭子測試後呈陰性者,都必須佩戴隔離手環,並自行在家隔離。
手環不可以自行拆除,唯有在之後再次接受檢測,結果呈陰性後,才可取下,在這之前自行取下者都會面臨罰款1000令吉或被控。
不可出門14天,在家隔離,很多時候都是靠著本身的自製能力和公德心,但在實行該政策後,我們都可看到一些隔離者的自製能力並不好,頻頻被民眾拍到他們外出的照片。這類人不止自製力不好,還很自私。
類似情況陸續出現後,也造成其他人杯弓蛇影,錯把其他手環誤認為隔離手環。
雖然事後已闢謠,但傷害已造成,錯被指責者已飽受網民攻擊,然後造謠者可能就隻是刪帖了事。
政府要求隔離者下載MYsejahtera電子應用程序,起不到追蹤效果,反之只能靠著民眾的舉報。
當民眾舉報時,若被隔離者真的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那麽一切都太遲了,因要被傳染,真的是瞬間的事情。
再任由隔離者這樣四處遊蕩,恐我國會再衍生感染群體,因此政府務必要尋找一個更好的方式,確保隔離者不外出。
或許可彷效台灣以手機電磁訊號追蹤隔離者,而非用全球定位係統追蹤,或是14天內上門突擊檢查隔離者,是否有乖乖地待在家裡。
政府需要擬定一個更好的辦法,或是加強執法,以有效地杜絕病毒傳染。一旦放任事情發展,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