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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尝试阻拦坠楼手受伤 2庭警将被查失职与否
(槟城11日讯)“被告乔治市法庭坠楼案”,死者在跳楼前曾要求上厕所,他如厕后突冲向窗口要跳下,其中一名庭警尝试阻止死者坠楼不果,且双手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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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名当时负责押送死者的庭警,将在刑事法典223(公务员疏忽导致嫌犯逃脱)条文下,被警方调查是否疏忽失职。
但目前这2名庭警并没被停职,仅接受调查。
槟州总警长拿督沙哈布丁今早在槟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他说,30岁的黄姓死者,于本月6日因致伤邻居,导致对方右眼下的颧骨爆裂。
警方事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25(严重伤人)条文展开调查,而死者当时被延扣4日助查。
他说,死者昨早被带上庭面控,死者昨早11时35分被带到乔治市法庭5楼的推事庭。
“当时死者曾向2名庭警指要上厕所,随后其中一人就押送死者到厕所。”
他指出,不料死者如厕出来后,在双手仍套住手铐下,突冲向窗口要坠楼,该庭警尝试阻拦,但不果。
“该庭警尝试救援过程中,左手和右手指蒙伤。”
他也说,死者为自雇人士,拥有2项刑事罪案,及4项毒品案前科,而解剖报告证实,死者因头部重创丧命。目前警方以猝死角度,调查此案。
该黄姓男子因涉及严重伤人,昨早被带上法庭面控,法官宣判他监禁3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后,他从法庭五楼跃下,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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