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 同天銀行、稅局趴趴走 扁擔飯業主認4罪 監5個月罰1.2萬
(亞羅士打13日訊)迄今共有45人確診的錫沃根加感染群,罪魁禍首今早在亞羅士打舊醫院被控!
該感染群帶原者尼紮莫哈末(扁擔飯業者,57歲)因確診而留醫,他今日被控4項罪名後,俯首認罪,被罰監禁5個月及罰款1萬2000令吉,即日執行。
他是第二個違令受重懲的人,第一個是居鑾安老院長妻子,被判坐牢5天,罰款4000令吉。
推事莫哈末哈迪和主控官紮比達,於今早到該醫院“出庭”。至於審訊過程采取甚麽防疫標準作業程序,暫時不詳。

根據所提供的控狀,首項控狀指出,被告於7月14日大約下午4時40分,離開居家隔離的住宅範圍,到人民銀行日得拉分行。
第2控狀指出,被告於同一天,大約下午3時58分,前往農業銀行日得拉分行。
第3控狀指出,被告於同天,大約下午3時35分,到古邦巴素內陸稅收局服務中心。
第4控狀指出,被告於同天,大約下午3時到大眾銀行日得拉分行。

被告因不遵守1988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5(1)條文下所發出的指令,抵觸相同法令第22(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a)條文下同讀。
每項控狀最高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認罪,而莫哈末哈迪則宣判被告每項控狀監禁5個月及罰款3000令吉,刑罰從今日起同步進行,因此被告是被監禁5個月及罰款1萬2000令吉。

新聞背景
被告尼紮莫哈末於7月13日從印度錫沃根加返回大馬,並收到指示,需要居家隔離兩周,然而對方並未聽從指示,反而到處趴趴走,導致爆發“錫沃根加感染群”。
被告擁有大馬永久居留權。
由於對方佩戴著隔離手環,因此他於7月23日被人揭發,其後網民將此事及對方的照片放上網。
被告在此前曾進行國一次測試,但結果呈陰性,第2次為陽性。
接著7月28日就爆發該感染群,當時一連5人被證實感染上新冠肺炎。
由於當時適逢哈芝節,許多親朋戚友都往返拿坡歡慶佳節,導致疫情進一步擴散。
截至本月12日,該感染群共有45人受到感染,涉及州屬為吉打丶玻州和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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