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法庭重新检讨低价购屋案判决 穆辛今撤销申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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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法庭重新检讨低价购屋案判决 穆辛今撤销申请

    (槟城13日讯)“我们输了战役却赢了战争(lose the battle but win the war),所以决定撤销这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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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槟前首长林冠英被控滥权低价购屋及女商人彭丽君被控教唆案”第一名证人穆辛,决定撤销2年前,要求法庭重新检讨两人的无罪释放判决的申请。

    穆辛(左)在律师陪同下,宣布已撤销,要求法庭重新检讨,林冠英与彭丽君无罪释放判决的申请。

    穆辛的代表律师山瑟星说,林冠英及彭丽君近期在被控上法庭,尽管是不同控状,但一样需在法庭上面对审讯,以判决他们是否有罪,因此穆辛决定撤销其案件。

    他说,撤销上述申请的文件,已提呈给槟城高庭及答辩人律师。

    他今午陪同穆辛,在法庭外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槟城高庭于2018年10月驳回穆辛的申请,高庭法官哈达丽雅下判时说,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78条文下,法官无权重新检讨本身的在庭上的判决。在联邦宪法第145条文下,只有总检察署有权力决定提控或撤控。

    穆辛是在2018年9月19日,入禀高庭,要求法庭重新检讨该判决,将此案主控官、财长林冠英及彭丽君列为答辩人。

    随后,穆辛提出上诉,原本槟城高庭将在本月18日,审理此案。

    以面子书名字“Mamu Parpu”广为人知的穆辛,是在2016年向反贪会报案,指林冠英在2008年购下该洋房。

    高庭于2018年9月3日宣判,林冠英及彭丽君无罪释放。尽管控方指接受辩方申请,愿意撤案,却要求法庭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但高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认为,不能让案件悬而未决,必须有定案,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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