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死你吗】 洪卉嫔: 州旗事件看网络判官
社交媒体的普及,让我们见识到了社交媒体的威力,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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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越来越多人在发生事情后都很爱将之放上网,让网民来公审,期许掌握到舆论控制权及带风向。
而网民在看到帖子后,似乎成了网络判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严厉批判对方,这等情况在近几年来越发严重,更有得理不饶人的感觉。
日前,浮罗交怡就有一店面被人拍到将州旗倒置。
该照片被人放上社交媒体,遭广大的网民抨击,并直言需要报警处理。
最后有民众前往该店面协调,也在和平的情况下将州旗恢复原状,然而浮罗交怡警方也根据民众的投报,前往该店面查看,并逮捕了58岁的店主和32岁的外劳助查,两人也被延扣3天。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1955年微型罪桉法令第14条文,以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条文(违反签证)调查此桉。
看到这个结果,当下会认为,事情为什麽会变得怎麽严重?
当然店主的所作所为确实是不对的,但却是无心之举,绝对没有要挑衅的意思,就因为无心之举,而必须在被扣留3天,而接下来还会面对什麽样的刑法都还不知。
这让我开始反思,这社会到底是发生了什麽事,为什麽可以私下解决的事情会引发到这种田地,是人们的法律意识抬头,还是人与人之间不再和谐?
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对方是蓄意为之,那麽就理应接受严惩,如只是无心之失,那麽是否可小事化无?
犹记得小时候,国庆日期间会有许多人高挂国旗以示庆祝,但近年来可看到的是国旗越来越少,询问之下才了解到有人因担心犯下无心之失,宁愿不挂。
站着说话不腰疼,没了解情况下就一昧以莫须有罪名判断他人,只会让有心之士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