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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42令吉项链吊坠 青年认罪 判监4个月
(加央15日讯)偷窃价值42令吉的项链和吊坠,27岁青年认罪后,被判监禁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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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尼夫(27岁)被控于2020年9月11日晚上9时30分,在玻璃市港口一所清真寺停车场,偷走属于一名7岁女孩的项链和吊坠,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
被告对控状表示认罪,主控官傅肆婷在庭内指出,被告在案发时,发现事主的车门没上锁,就打开车门搜刮,偷走一条项链和吊坠。
她说,车主祈祷后取车时,发现车内一片凌乱,检查后发现属于女儿的项链和吊坠已遗矢,刚巧村民发现阿尼夫行径可疑,就将其逮捕。
加央推事卡玛丽查下判阿尼福监禁4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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