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主页 > 今日北馬 > 槟岛

贩毒

无罪释放

文 文 文

无法证明保管及控制毒品 家庭主妇无罪释放

(槟城30日讯)涉嫌的一名家庭主妇,因控方无法证明她保管及控制毒品,以及的意图,因此被判表罪不成立,

现年42岁的被告瓦苏姬,被控在2018年4月18日下午约1时50分,在北海珍菲路的住宅单位,贩运76.3克毒品,包括32.3克海洛因及44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

视频:纪允贤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无判死刑,则另加鞭刑。

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拉兹说,案发时,警员到被告住家时,被告在被询问时,将警方带到储藏室,告知警方毒品所在处。


瓦苏姬(左)被判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他说,当时被告19岁及20岁的女儿,也在家中,但是控方并未传召两人出庭供证。

他说,尽管被告对毒品的存在知情,但控方未能证明被告对有关毒品的保管及控制,以及的意图,因此被告表罪不成立,

此案主控官为郑丽秀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胡赛尼。

瓦苏姬(左)被判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相关新闻↓↓

高兴
高兴
0
惊讶
惊讶
0
愤怒
愤怒
3
悲伤
悲伤
0
关怀
关怀
0

贩毒

无罪释放

相关文章

贩运近150公斤冰毒 44岁泰男被控

贩毒活动滋扰社区安宁 居民不忍了 自费堵路

槟警瓦解海路贩毒集团 起103万冰毒逮捕5人

警捕2毒贩 起获逾7万令吉大麻

表兄弟联手贩毒 18岁表弟是惯犯

男子贩卖逾100公斤大麻 法庭面控 或面死刑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