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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议会◢ 非穆斯林宗教场 没遵守指南 佳日星:不能称为“非法”
(槟城13日讯)不可使用“非法”字眼在非穆斯林宗教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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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伊党本那牙区州议员莫哈末尤斯尼在今早槟州州议会上,提问州政府会如何处理州内69间非法穆斯林宗教场所时,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佳日星驳斥对方不应使用“非法”字眼,应该是指没有遵守指南的宗教场所,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都是同等的。
而行动党峇眼达南州议员沙迪斯也要求尤斯尼收回“非法”字眼,强调所有庙宇都是合法存在,一些甚至早在殖民时代已建成,非法的字眼会伤害其他宗教徒的心。
在议长拿督刘子健指说本身理解尤斯尼“非法”的意思后,佳日星才回答州政府会准备一些土地给需要搬迁的宗教场所。
“这些土地来自发展商献地,以附合地方政府对发展商的条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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