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6宗报假案 53人说谎被控
(槟城10日讯)槟州警方今年1月至本月6日,共接获66宗报假案的案件,当中53人已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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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批人士为逃避责任和过失报假案,结果谎言被警方识破后遭提控,需面对罚款和牢狱之灾的下场,可谓得不偿失。
这66宗报假案分别是谎称被打劫(64宗),及财物失窃与被绑架各1宗。
而66宗报假案中,47宗与遗失大马卡有关,其他报假案的理由分别是失信(5宗)、避债(2宗)、醉酒后遗失财物(2宗)、遗失难民证(2宗)、旷工、索取保险赔偿、疏忽导致摩哆失窃、误导警员展开逮捕行动、要雇主支付薪水、逃避被警方罚款、避免轿车遭银行拖走及遗失护照(各一项)。
槟州警方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拉希米今日发文告时,这么指出。
他说,上述66宗报假案的案件投报者,包括大马及非大马人。
他说,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即按照办案程序开档展开调查,但最终发现是报案者说谎报假案。
他也说,警方今年已将53名报假案的投报者,提控上庭。
“66宗案件中,大部分人是因为遗失大马卡后,避免重做大马卡时,遭国民登记局罚款而报假案。”
他指出,任何人向警方报假案,属刑事罪,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下被对付。
任何人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拉希米劝告民众勿报假案,不应让此类不负责任的行为浪费警力,应让警方专注调查真正的罪案,以照顾大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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