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绒道光车祸风波◢ 7人各罚款700令吉 4人另履行2个月社会服务令
(槟城25日讯)“车祸引发群众包围及挑衅警员风波”,7名被告触犯行动管制令被罚款700令吉,其中4人则因阻差办公罪名,另被判罚进行2个月的社会服务令,每天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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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沙利扎(38岁,无业)、哈菲兹(28岁,无业)、沙弗安(29岁)和丹尼尔(24岁,无业),被控在1月17日下午5时40分,在丹绒道光路使用暴力挑衅在场执勤的3名警员,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3条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一旦罪成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视频:纪允贤
上周五(22日)被控上庭时,只有沙利扎和沙弗安认罪;哈菲兹和丹尼尔则在今日才改口认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上述4名被告以及另3人,莫哈末依德利斯(25岁,理发师)、阿兹祖(45岁,自雇人士)及丹尼斯易克马(22岁,学院生)也被控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触犯2021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条例下的控状(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违反条例)。
上述7名被告在上周五已针对此控状俯首认罪,推事玛诺玛妮宣判上述7人罚款700令吉,或以监禁3周取代。
此案于本月17日下午5时40分,在丹绒道光特易购霸级市场前的红绿灯处发生。车祸后引来约30人到场,当中有人斥责警员踢倒摩哆,同时也发生群众包围及挑衅3名警员。
被告:没和警方身体接触
沙利扎在庭上求情时则说,当时的情况是一场误会,他们当时只想给予协助,并未察觉事件真相,也未和警方有身体接触。
哈菲兹和丹尼尔说,他们当时仅是询问警方,是否真的有踢倒摩哆。
被告律师娜姬哈在庭上替4名被告求情时说,4名被告的收入皆受疫情影响,其中沙利扎和哈菲兹皆失业。
主控官莱斯因然副检察司则认为,在公共安全及秩序的考量下,应给予被告警惕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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