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訊)車內強奸15歲繼女,印裔商人被控不認罪,要求審訊。
43歲的被告,被控於2021年2月4日,下午約6時30分,在北海峇眼惹瑪路旁,在汽車內強奸15歲繼女,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376(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被告在庭內聆聽法庭通譯員以淡米爾語宣讀控狀內容後,否認有罪。
被告告訴法官,他面對腎病及肺部健康問題,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他也告訴法官沒有擔保人,同時也無律師代表。
此案由莫哈末賽爾副檢察司主控。
法官諾愛妮不允許被告保釋,案展3月18日過堂,以等候脫氧核糖核酸(DNA)和化學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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