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App传不雅图给女子 网卖商人认罪 判罚8000
(北海24日讯)男网卖商人透过手机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传送5次不雅图片,伤害一名女子的心,今日被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共判罚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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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雪州蒲种的被告曾允雄(31岁,译音)共面对5项控状,今日在亲友陪同下,前往北海法庭面控。
(拍摄:陈锋全)
被告被控于2017年1月8日,先后两次于凌晨1时11分及3次于下午5时32分,使用手机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传送5次不雅图片,给住在大山脚愉园的一名46岁华裔女子方英芝(译音),以达到刺激对方为目的,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传播意图伤害他人的信息内容),并可在233(3) 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庭上聆毕华裔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所有控状内容,并俯首认罪。
主控官纳兹鲁副检察司陈词时,不建议监禁刑罚,但有援引一宗去年发生在柔佛居銮,一名被告因向受害者传送色情讯息而被判罚款1000令吉的案件为例,指此案被告基于是发送不雅图片,因此建议法官施以最重刑罚,即罚款此案被告每项控状1500令吉。
被告随后向法官求情,指本身是首次犯错,也已认罪,并承诺不再重犯,同时还需要奉养双亲,因此希望法官能减轻罚款额。
法官诺爱妮经过斟酌后,宣判被告每项控状罚款1600令吉,即5项控状共8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监禁一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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