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死你吗】 李琪雯:受害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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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子独自跑步,遭拖进草丛中性侵;40岁女子家中裸睡,遭毒男奸杀再奸尸。
两宗骇人听闻的案件,引起网友广泛讨论,留言除了谴责加害者,竟还有人责怪受害者。
世界在进步,科技在创新,然而,人类思想依旧止步不前,受害者有罪论依然盛行。
“受害者有罪论”,是指在伤害事件中,常常会出现怪罪受害人的情况,是基於人类本能的认知偏差,偏颇的,非理性的逻辑。
无论是以前或现在,社会总赋予女性许多枷锁,穿得太少会引来色狼,穿得太短会让人遐想,言词轻浮是给人暗示,等等。
凡是涉及女性的案件,总会听到有人质疑,是否女孩行为不检点,才会导致伤害发生?
之前,网络有句热词,每个人都在教导女孩如何自保,却没人教导男孩如何尊重女孩。
以跑步性侵案报导底下的留言为例,80%留言认为独身女性对周遭环境需多加警惕,但其中有多则留言却是“苦口婆心”劝导女性,运动或外出千万别穿着暴露以免引人觊觎。
这些留言都无一例外,引起网友唇枪舌剑,还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反驳者虽女性居多,但认为受害者有责任,竟也是女性留言多,真是印证那句老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从古至今,对女性似乎有太多限制,即使在追求男女平等的21世纪,虽然女性逐渐在各领域崭露头角,但遇到伤害行为还是无可避免,而受害者有罪论更是二度伤害。
既然伤害已经发生,是否更应该体恤受害者,而非逞口舌之快,让充满恶意的留言,再度刺激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