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卖酒执照风波 卖瓶装啤酒 需准证 易拉罐不必
(双溪大年17日讯)双溪大年市议会“卖酒需先申请准证”一事,州秘书署下令县署修改条规,只有售卖玻璃瓶装啤酒的业者,才需要申请准证,售卖易拉罐啤酒业者,则不需要额外向县署申请卖酒准证。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营业执照及准证代理周峇泉接受《中国报》访问时指出,他日前向县署执照部查询后,官员向他证实,只有售卖瓶装啤酒的业者,才需要在向市议会申请执照前,先获得县署发出的卖酒准证。
“该名官员告知,县署已经接到州秘书处的指令,只是卖易拉罐啤酒的业者,都不需要获得县署发出的卖酒准证。”
他说,申请酒精饮料准证时,新申请者必须在马来报和英文报登广告,限期内没有接到任何反对后,剪报也会呈交给执照组开会讨论决定。
他说,截至目前,他已为6个商家向县署提呈卖酒执照申请,当中包括杂货店、咖啡店(Kopitiam)和咖啡馆(Cafe),根据过往的经验,要获得县署批准卖酒执照,都至少需要3个月,才能获得准证。
今年4月,马华双溪大年监督政府事务局主任许汉宏揭发,有业者在申请迷你超市营业执照时,接到双溪大年市议会发出官方信函,要求业者提交一封声明书,表明不会在迷你超市内售卖酒精饮料(包括啤酒)。
其后,双溪大年市议员李丽华证实,新旧迷你超市或杂货店业者,都需要向县署申请执照,才可售卖啤酒和烈酒,唯她强调吉打没有落实禁酒令和限制商家售卖酒精饮品,只是“多一项措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