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8日訊)警方急晤一名大馬華裔男子,以便在來臨的本周四(20日)出席檳城高庭,為一宗涉及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2)條文的毒品案審訊供證。
警方今日向媒體發布文告說,該名現年48歲的華裔男子名為“Leong Kar Loon”,身分證號碼為700905-08-xxxx。
文告說,男子最近的兩個檳城地址,分別是:250, Jalan Kulim 14000 Bukit Mertajam,以及 No 2, Lorong Machang Bubuk 41, Taman Machang Bubuk, 14000 Bukit Mertajam.

“這名華裔男子早在此案被告,因毒品案被捕前,為一名購買汽車的人士,因此需要出庭協助案件審訊。”
文告促請證人本身,或任何知情人士,聯係查案官哈斯麗娜韓查,電話是016-343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