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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少女遭母亲男友性侵 被告以负担家庭开销求情
(槟城4日讯)16岁华裔少女遭母亲男友多次性侵案,36岁嫌犯今日上庭首控,他否认有罪,并以必须负担槟柔两个家庭生活开销,向法官求情。
被告刘裕保今日以短裤T恤上庭,他不仅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也没有家人陪同出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12月24日,早上8时至9时在垄尾一间组屋单位,在一名16岁6个月少女不情愿下,性侵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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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监禁10至30年及鞭笞。
被告向法官求情,他来自柔佛,已来槟8年,是一名冷气技工,其家人仍在柔佛州。
被告说,他必须负担柔佛州两名孩子,和在槟城的女友联同其2名孩子的生活开销。
此外,副检察司向法官要求,勿让被告保释外出,因被告和受害者及其家人,同住一个屋檐下,获地庭法官诺莎哈批准。
受害者的医药报告已完成,此案将于2月13日(周三)过堂,在这之前,被告家属可为他委任代表律师。
根据新闻资料,受害者在1个月内,遭被告多次性侵,被告强迫与受害者发生关系,甚至恐吓对方,若不就范将殴打受害者的弟弟,并赶受害者的母亲出家门。
被告于去年圣诞节当天,在发林天德园麦当劳一带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