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壟尾替代公路工程工地土崩事故調查報告出爐,確認4個單位須為該事故負責,其中一個單位是檳島市政廳。
該土崩事故在去年10月19日發生,11人罹難,檳州政府隨後成立的特別調查委員會已完成調查,今日公布調查結果,解析土崩因素及點名4個須為事故負上責任的單位,包括承包商 Yuta Maju有限公司、工程顧問 GEA(馬)有限公司,及獨立工程顧問 G&P Professional有限公司。
除了檳島市政廳,上述3家公司已被檳州政府列入黑名單。
該委員會主席兼檳第一副首長拿督阿末查基,今午在光大28樓召開記者會說,檳島市政廳作為該公路工程的持有人,在履行職責方面宣告失敗。
“檳島市政廳雖通過公開招標委任承包商,同時委任獨立工程顧問代表該廳監督工程,但顧問公司並無法有效履行責任,該廳作為工程持有人,在確保安全方面責無旁貸。”
他續說,因此特別調查委員會建議檳島市政廳,重新審查該廳所有工程,確保類似事故不重演。
詢及檳州政府會否對檳島市政廳採取行動,阿末查基說,目前為止,警方、大馬大馬職業安全及衛生局(DOSH)及大馬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未針對此採取行動,州政府在採取任何行動前,須更從各角度的全面探討。
“目前我們的關注是,確保有關工程安全的完成,以及類似事件不再重演。”
列席記者會者尚有檳州工程、基本設施及治水委員會主席再裏爾。

阿末查基尤丁:若要重新委任承包商 將耗更長的時間
阿末查基尤丁說,檳州政府認可檳島市政廳的決定,即讓原本的承包商完成壟尾替代公路工程。
詢及根據調查報告,承包商記錄不好,為何不撤換承包商,阿末查基說,釀土崩的隻是臨時工地,該承包商整體上的表現是根據指南施工。
“所以我們讓該承包商繼續完成餘下的25%工程;若要重新委任承包商,將耗更長的時間,擱置著的土崩部分,將進一步曝露危機。”
詢及會否內部對付負責該工程的檳島市政廳官員,再裏爾說,調查委員會的聲明已說明,檳州政府要求檳島市政廳,提升該工地的管理工作,同時重組監督負責該工程的工作團隊。
承包商沒僱專業工程師 設計臨時填土
阿末查基說,特別調查委員會發現,是3個主要因素釀土崩。其一,承包商在沒根據工程測量下,建設臨時填土,也沒向顧問公司提交有關施工方案。該臨時填土也沒經過壓實測試。
“其二,事發當天的雨量高,雨水無法流通下,滲透臨時填土造成山坡不穩定;其三,承包商因早前接獲DOSH發停工令,所以沒有進入工地,無法進行工地保養及修複工作,原來建作排水的臨時溝渠,因在土壤內積水,加劇土崩的風險。”
他也說,承包商在設計上述臨時填土時,並沒僱用專業工程師。
公路工程延至2020年5月
壟尾替代公路工程,延至2020年5月完工。
再裏爾指出,該公路工程原定上個月完工,但因種種原因,包括徵地和炸石等因素,已獲準延至2020年5月。
詢及承包商Yuta Maju有限公司是否首次與檳島市政廳合作,再裏爾說,該公司來自登嘉樓,在吉隆坡也有建設工程,是在公開招標下,首次與檳島市政廳合作。
詢及土崩事故調查報告會否公開給民眾查閱,阿末查基說,州政府無意公開有關報告,隻供州行政議會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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