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2名渡輪船員知法犯法,在屬禁煙區的渡輪上抽煙,被前來突擊檢查的檳州衛生局執法員逮個正著!
今早9時許,約10名穿著便衣的衛生局執法員,在渡輪上展開突擊行動,觀察是否有人違例吸煙。而該渡輪在北海碼頭靠岸後再起航時,執法員發現有2名渡輪船員,在船員休息室內抽煙。
當時休息室的門開著,且有椅子擋住,不讓門關上,而休息室內有3名船員。

較後,執法員要求該2名抽煙的船員出示身分證時,他們一度不願配合拒查。
直到執法員指要叫警方前來,兩人才交出身分證,讓執法員開罰單。
執法員也在休息室內發現一個用塑料瓶製成的“煙灰缸”,由此可見有關船員長期在休息室內抽煙。

檳州衛生局執法組主任王勇元指出,船員在屬禁菸區的渡輪上抽煙,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他會跟渡輪管理層反映此事,致函或會面商討,以解決此問題。
他說,執法員在休息室內發現裝煙蒂的器皿,證明船員一直在該處違例吸煙。
他指出,這是當局今年第3次展開取締行動,今次主要取締地點包括渡輪、海墘快捷通巴士總站、喬治市古蹟區一帶及檳城峇六拜國際機場。

他說,此行動總動員101人,分成兩隊人馬,早上取締隊有47人,時間是8時至下午4時30分,晚上取締隊則從下午5時30分至晚上10時結束。
“執法員會分成多支小隊伍,同步在上述地點突擊檢查。”
檳機楊設櫃台 方便還罰款
王勇元說,為方便接獲罰單的外國遊客或外勞能即場繳付罰款,當局在獲副檢察司批準後,在檳機場及唐寧街檳衛生局辦公室特設櫃台,讓違例者可在今日內繳還罰款。
目前當局援引2004年煙草產品管製條例開罰單,接獲罰單者需要一個月期限內繳還250令吉罰款,否則將於3月21日被控上法庭。

任何人一旦罪成,將被判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2年監禁。
出席者包括檳衛生局行動組隊長莫哈末納英。
(本報陳紫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