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多地近來是汙染事件不斷,有垃圾也有化學廢料,雖然說揪出亂丟廢料的垃圾蟲很重要,但比這更重要的是,徹查環境汙染存在多年,為何未有行動?
有關當局要找罪魁禍首,不難,嚴厲執法就行。既然官員能講出問題存在多年,掌握情報後,沒有證據,就要設法找證據,比如跟蹤、攝錄,明查暗訪,主動出擊,不是被動等投報。
要捉一個垃圾亂丟“黑區”的垃圾蟲,最簡單是守株待兔,比如筆者就試過在市議員召開的巡視行動期間,站在一條外勞經常出入的巷道裏,拿著手機對準巷道與河流之間攝錄,結果一垃圾蟲就隨手把水瓶丟進河。
在我看來,從上台不久就備受垃圾課題困擾的新政府,不論是更早前的洋垃圾進口問題,或今天自身環境的汙染問題,都必須兌現承諾改革體製,強化法治。
過去數周,南馬有巴西古當金金河化學汙染事件發生,北馬隨後出現檳州馬章武莫武吉茶大型非法垃圾場,國內多地好像在“比賽”看誰比誰更汙染。
在大山腳,雙溪南眉河沿岸垃圾河堤事件已很恐怖,但幾天後就被打破紀錄,記者在馬章武莫一處荒地空拍,拍下“歎為觀止”的大型非法垃圾場。
河流化學汙染事件,揭露的是人心醜陋一面,罔顧環境及他人性命,雙溪南眉河幹涸淤泥出土的垃圾,顯示河流承載人類亂丟垃圾的惡果,馬章武莫大型垃圾場是廢料處理上的徹底不負責任。
國內的環境汙染問題,政府必須從各角度去了解根源所在,除了找出垃圾蟲,也要探討是否現有法令不嚴厲?對此,能源、工藝、科學、氣候及環境部長楊美盈就揭露,就目前而言,不論汙染程度到怎樣,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最高的刑罰,同樣也才監禁5年和罰款50萬令吉。
當然,政府加強環境治理之餘,也要調查是否存在官員包庇?否則一系列的揭發、巡視、行動、對付後,問題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