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慈善騙子層出不窮,然而即便很多人再積極向“社交媒體”管理者舉報,網上的欺詐訊息還是沒有少過。
在滑面子書時,常常就會浮現一些“讚助內容”,以圖文並茂方式,希望能讓網民起憐憫之心,然後彙款捐助,自以為是在行善的網民,其實已經上了騙子的當。
除了網民通過檢舉渠道舉報,我認為政府應該針對網絡詐騙擬定法律,對付收取廣告費的管理者,尤其是像面子書等這些科技巨擘。
如面子書的“檢舉管道”,我也多次舉報,但似乎效果不佳,我相信大多數網民,也會有同樣的感覺。
當然,這些管理者會說,他們很難完全阻止有心人利用他們的平台去行詐,可是,熱心檢舉的網民相信從來沒有少過。
這些社交媒體巨擘難道真的不知道那些內容涉及詐騙,究竟是無法阻止,還是無心阻止,大家心照不宣。
不僅是假的慈善,如一些騙子也會以社交媒體進行商業行詐,而我們透過平台管道檢舉了,在帖子留言提醒大家,但都會被騙子刪除留言,或直接封鎖我們。
所謂,君子愛財有道,社交平台擁有者也應如此,既然他們透過廣告得到了利潤,把平台的審核和監管功夫做好,也是基本的責任。
我認為,政府除了要探討如何修改現有法令遏止網絡詐騙,也應該讓社交平台擁有者負起部分的法律責任,唯有這樣,他們才能正視網民的檢舉回饋,而不是任由騙子繼續橫行。
我支持社交媒體實名製,因為這樣,每個人才會對自己的在社交媒體的言行舉止更負責,網絡空間才會更安全。
當然,要社交平台對涉及詐騙內容負責,還是需要政府把立法的部分做好,迫使這些公司以更負責的態度,正視用戶的檢舉,去監管和審核各自平台上的不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