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7日訊)針對內政部長丹斯裏慕尤丁指,趙明福家屬已獲得民事訴訟的賠償,但卻不滿意,再次提出重審要求;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認為,這番言論會讓人有誤解,以為趙明福家人要求更多,其實趙明福家人要的隻是一個公道。
他說,雖然民事訴訟已經結束,趙家也已經獲得賠償,但民事訴訟與刑事調查並沒有任何關聯,民事訴訟是沒有進行刑事調查。
他今早在雙溪牛汝爾國小出席活動後,受詢時這麽說。

他說,以刑事法典342條文(非法拘禁)調查此案,此刑罰為2年監禁,是與上訴庭的裁決相差得遠,上訴庭裁決此案是有謀殺(Homicide)成分在內。
他所關注的是,此案的調查還未結束,內政部長的這番言論會讓人有錯誤詮釋,以為趙明福家人要求一些他們不該得到的東西。
“很明顯,趙明福家人並沒有要求任何不屬於他們的東西,他們要的隻是一個公道。”
早前,慕尤丁在記者會上,針對趙明福家人要求重新開檔調查趙明福案,在雪州反貪會離奇墜樓身亡案件時說,趙家收了賠償金後,仍不滿意趙明福案調查結果,要求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