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3日訊)引起關注的馬章武莫“武吉茶非法垃圾場”案,威省市議會今日再有行動!
早前已被控上庭的華裔男地主方文財(譯音)、一對華裔母子地主、養雞場業者,及協助處理準證事務的PLB國雲Eco Solutions有限公司,今被控上庭。

除了華裔母子地主、養雞場業者認罪繳罰,其餘被告否認有罪,案件8月6日續審;被告們今早抵達大山腳法庭時,坦然面對媒體鏡頭。
華裔母子地主洪麗麗(譯音)與周俊傑(譯音)被控於今年3月20日中午12時30分,在未向威省市議會申請下,在威中洛1706土地上建立一座面積133尺乘227尺的建築物,抵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2(4)條文。
Jiali家禽農場有限公司(養雞場業者)則被控於2018年11月2日上午11時30分,在威中洛2049地段上沒依據市議會指示拆除5座建築物,抵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2(4)條文。



養雞場業者的代表周二(23日)上庭。
上述條文下,罪成可在接獲市議會通告首日算起,每天可面對250令吉罰款。
代表被告母子洪麗麗、周俊傑及養雞場業者的律師洪偉翔,在庭上求情時指,3名被告今年2月有向市議會申請準證,希望獲得當局的批文,也配合當局調查。
推事珊蘇阿芝娃隨後判處養雞場業者罰款1萬1000令吉,洪麗麗與周俊傑母子則各被判罰款6300令吉,或以5個月監禁代替。
3名被告當庭認罪,並在事後繳交罰款離開法庭,此案的主控官是西蒂拉瑪。
方文財再被控 皆否認有罪
地主方文財被控2控狀,皆否認有罪,控狀指他在2019年3月19日下午4時20分,在威中武吉茶的9個地段,未獲得威市議會準證下濫用土地,抵觸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1)條文,罪成可被罰款5萬令吉,或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方氏也被控於4月26日上午9時09分,在威中9個地段未經威省市議會批準下修改土地用途,觸犯1976年城市規劃法令第19(1)條文,罪成可被罰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者兩者兼施,被告如繼續犯錯可面對每日高達5000令吉的罰款。

洪偉翔說,控方也在上述條文下,提控協助申請準證的PLB國雲Eco Solutions有限公司,也是該公司代表律師的他認為,當局提控有誤,故將在8月6日向法庭提出陳情信,指出錯誤提控對象。
拍攝:羅健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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