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联合外人自导自演抢劫案的53岁女职员及25岁实习主管助理今日双双被控上北海法庭,两人皆否认有罪。
53岁被告莎丽娜被控於8月18日晚上8时55分在威北甲拋峇底二条路的婴儿用品店前,与另一名被告诺哈妮斯串谋,将公司委托的2万400令吉佔为己有,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
莎丽娜聆听控状后向法官哽咽求情,声称丈夫只是一名薪水微薄的保安员,同时育有4名孩子。
法官诺哈雅蒂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9月27日过堂。
此案的主控官为卡玛丽扎副检察司。
25岁的被告诺哈尼斯则在另一个地庭面控,她被控於同样时间地点,将公司要她汇进银行的钱佔为己有,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条文。
诺哈妮斯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卡立梅达以被告已有4个月身孕,需要照顾2名5岁及6岁的孩子为由,向法官求情;最终,法官诺艾妮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即每月的1日必须到住家临近的警局报到。
法官也将案展展延至10月1日过堂。
根据警方早前的调查,53岁的女被告是因为要解决高利贷债务,竟打公司主意,串谋女同事,及3名男子,自导自演一场抢劫案,之后再到警局报案。
警方调查后发现供词有出入,才怀疑这起抢劫案有预谋成分,后来得知这起抢劫案是为了要解决大耳窿3万令吉的债务,一旦得手后,每人平分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