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省也出现“蝴蝶式”广告牌 牌上方还有槟岛市政厅标志
(北海18日讯)威省也有非法“蝴蝶式”广告牌,但这个广告牌还有个最“牛”的做法,即在广告牌上设立“槟岛市政厅”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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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槟岛的12个“蝴蝶式”非法广告牌被揭发后,据瞭解,原来在威省,约同一时期的6月份,在北赖工业区丰田汽车维修中心前,也设有一个类似的广告牌。
该广告承包商,同样试图以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做“令牌”,以避过申请广告牌执照的情况。
本报记者今日到该现场后,发现有关广告牌已经消失,反而是在北赖工业区的Lorong Perusahaan Maju 1有发现另一个站立广告牌。
这个广告牌看上去并无异样,但就在广告牌的上方设立著一个槟岛市政厅的标志。
据消息称,广告商付给承包商的每个广告牌的年收费为5万5000令吉,这还不包括广告设计费用及灯光费。
威省市议员陈治中受访时说,他已经向威省市政厅工程部查明,证实这家广告牌承包商,在没有获得市政厅的批准下擅自设立广告牌,已属于违法。
“工程部官员告诉我,他们将在近期内,向有关承包商发出7天拆除的警告信。”
他说,如果承包商在7天内没有任何动作的话,市政厅将会展开拆除工作。
陈治中也说,这家承包商除了没有按照规矩向工程部提呈图测,更在广告牌上设立槟岛市政厅的标志,这是叫人不解的行为,也显示出承包商的不专业。
在槟岛,共有21个蝴蝶式广告牌,同样是右边为房政部长祖莱达有关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广告,左边是商业广告,而房政部的广告费则由广告客户所赞助。
独家报导/摄影:刘峻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