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天化日下,戴著墨鏡,身穿黑衣就以為無人認識,誰知民眾的監督力發揮作用,把視頻放上網,一經肉搜,原來是個市議員。
或許是市議員那豎起拇指讚好的那一刻,讓拍攝者感到疑惑,為何一個破壞了公物的人,竟可以當若無其事,繼續貼紙,臨走前還對著鏡頭比好;這種情況很容易被解讀成囂張或是挑釁。
網民也忍不住笑說,要幹這種事,幹嘛在光天化日幹啊?就不能等到晚上才幹嗎?像非法掛橫幅、貼大耳窿貼紙一樣。
不過,網民可就不知了,在市議員本身認為,他貼的不是什麼非法內容,隻不過是供巴士使用者參考的時間表二維碼,他認為幹好事,不怕別人拍,也不怕告訴人家,他做的這件事值得給自己一個Like!
從網民、路人的角度,從該名市議員的個人角度,對與錯難辨難分。
但從法律的角度,市議員的知法犯法無可原諒,也無需狡辯,必須和一般違例者一樣受到應有的懲罰,以儆效尤。
江市議員因為出自改善公交素質的用意,做出違例的事,不完全錯,但只能說是智慧不足,他也沒有想過自己代表的檳城論壇和檳州政府持有歧見,這種事,自己來動手,豈不給人掐著脖子不放。
他應該很清楚非政府組織,尤其是檳城論壇向來在檳州交通大藍圖下的填海和輕快鐵計劃都和州政府持有相反的意見,也曾被檳州首長曹觀友批評及檳州行政議員佳日星炮轟。
尤其是最近一次,檳州政府指輕快鐵計劃,獲得約97%受訪者的支持,檳城論壇卻對此感到擔憂,並認為公共谘詢的問卷中,具有引導性問題。
在這種對立的氛圍下,江市議員又是代表檳城論壇,自然成了眾矢之的;偏偏這個時候,江市議員毫不“醒目”,犯下這種低級錯誤,被人逮到良機,豈不一展“報複”。
啊,對了,之前那個在檳威兩地,到處設立的蝴蝶式非法大型廣告牌,是否已經妥當處理?廣告牌的事和非法貼紙的事,都是一樣在知法犯法,唯一不一樣的是,前者有政治勢力撐腰,後者以寡敵眾,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