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车被撞下海案◢ 死者梅匀鉼父亲 首度出庭供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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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旅车被撞下海案◢ 死者梅匀鉼父亲 首度出庭供证

    (大山脚3日讯)“休旅车被撞下海”案续审;案中死者梅匀鉼的父亲首次出庭供证,并指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在案发前一天(1月19日)下午,儿子告知要开其轿车到槟岛出席生日派对。

    梅父(64岁,退休人士)在通译员的协助下供证时说,儿子习惯驾驶该轿车,拥有驾照,儿子出门后直到隔天(1月20日)早上7时左右仍未回家,他和妻子致电儿子但未接。

    “直到下午3时,儿子的一群友人登门询问,梅匀鉼是否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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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迪斯(右)在家人的陪同下,在法庭外等候进入审讯。

    梅父当时指儿子到槟岛参加庆生会,但友人随后要求他冷静,同时出示手机的一段车祸视频给他看,梅父感到崩溃,事后他在儿子友人吩咐下到警局报案。

    此案控方继9月24日开审后,传召首名证人交警摄影师;今日续审先后传召3名证人出庭供证,即接获投报的女交警王秀凤(译音,32岁)、梅父,及大道公司巡逻员安努尔(37岁)。

    梅父在庭上供证时显得镇静,唯其妻在庭内公众席上聆听,相信一时禁不住悲痛,泪流红了双眼,遂在一名男子陪同下走出庭外。

    庭上,主控官也出示梅父的报案书供确认;主控官在询问梅父时,后者告知在报案后,警方只是吩咐他回家等待消息,因要找到其儿子驾驶的轿车下落。

    梅父指出,家属之后是通过手机视频,了解到有关轿车被寻获,而他未前往意外和打捞现场,警方未吩咐前往认车,待轿车被拖至修理厂后,他才有前往查看。

    主控官也询问,轿车的车牌脱落,何以能辨识该辆车?梅父则指从车上贴著的“P”贴纸认出,而修车厂业者也告知,那辆就是涉及车祸的车。

    被告有2名代表律师,分别是K·瑟维尔(左起),及S·巴拉莫斯瓦仁。

    明年1月 2月续审 控方将再传召6人

    此案週二(3日)早上11时05分开审,历时一小时多审讯后,推事阿扎法里斯择定,明年1月21日及2月10日早上10时续审。

    届时,控方将再传召6名证人供证,其中包括提供事发行车记录视频的车主。

    另外,梅父供证时说,1月22日下午,有到场跟进这案子的继子,跟随救护车到诗布朗再也医院认尸。

    女交警王秀凤(译音)供证时提及接获投报时的情况;大道公司巡逻员安努尔,则提及到场后视察的情形。

    安努尔说,到场后看见一辆Vios轿车,现场留下15公尺痕迹,无法确定公众所指的有一辆车掉落海中;他执勤拍照后,即到警局报案。

    此案被告维迪斯的代表律师是K·瑟维尔,及S·巴拉莫斯瓦仁;此案主控官为尤斯纳尼及诺阿菲卡副检察司。

    被告维迪斯。

    被告维迪斯 被控危驾

    维迪斯週二(3日)早上,在家人包括父亲的陪同下,抵达大山脚法庭出席审讯,期间全程镇静。

    审讯结束后,被告施“调虎离山计”,相信由另一门步出法庭后离开,令在庭外守候拍照的媒体一时“扑空”。

    被告维迪斯于2019年2月11日被控危驾罪名时,否认有罪;控状指出,他于今年1月20日凌晨约3时,驾驶轿车在槟城大桥往北赖方向第4公里处,在考量当时的道路与交通情况下,危及民众,并导致梅匀鉼死亡,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2年至10年监禁,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同时从被判日算起,丧失驾照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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