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訊)玻州衛生、環境與天然資源、以及生物與綠色科技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再安,玻州8個商業領域業者明年須參與“週六無塑料袋日”活動,同時把有關活動列為更新商業執照的附帶條件。
他說,涉及的8個商業領域,分別是速食店、雜貨市場、連鎖店、藥劑行、霸級市場、超市、便利商店及油站。
不過,他說,公共菜市場及攤販將在此計劃之下豁免。
“加央市議會將在第二階段時,再增加須參與無塑料袋運動的商業領域 。”
鄭再安在第14屆玻州第2季第3次立法議會時說,加央市議會是通過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7(2)條文,擬出上述指南。

他說,上述商家在更新或申請商業執照時,將受強製登記為“星期六無塑料袋日”活動參與單位,同時獲得另一個活動的專門注冊號碼。
“業者也會獲得一張允許他們在無塑料袋日當天,向要求塑料袋的顧客收取每個塑料袋20仙的通告證。”
他指出,參與商家在每月15日或之前,須根據規定向市議會提呈收取塑料袋費用的報告,未遵守規定,商家可在上述條例下,不獲準更新商業執照。
他也說,商家也須每年更新“週六無塑料袋日”活動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