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5日訊)檳州希盟婦女組主席林秀琴指出,很多時候家暴事件會被家庭成員視為家醜,不應該外揚,因此往往家暴受害者在這種無知的意識下,無法獲得法律保障,更讓施暴者變本加厲。
她說,家暴事件原本就是刑事案,不該姑息施暴者,而警方有執法權介入任何家暴案件投報。
林秀琴也是行動黨檳州主席,她今日根據一站式危機中心(OSCCs)的數據,即威省家庭暴力及性暴力桉例是檳島兩倍的課題,發文告勸請面對家暴問題者,一定要向執法單位求助。

“其實警方在處理家暴方面的專業,已比以往改善多了,從不少新聞案例顯示,警方接獲投報後都會即刻采取行動,展開調查並逮捕涉案者提控上庭。”
不過,她說,警方單方面的行動並不足以製止家暴事件,受害者更要勇以面對現實,別因為施暴者是自己的親人而選擇妥協。
“我也呼籲家暴受害者,不要被不相幹者以‘家醜不宜外揚’的觀點,成為阻止他們揭發家暴事件的阻力。”
她也呼籲家暴桉受害者,若沒信心跨出步伐,可向檳州婦女發展機構或婦女覺醒中心等機構求助,這些機構都有相關經驗的專員,隨時支援有需要的求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