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槟州希盟妇女组主席林秀琴指出,很多时候家暴事件会被家庭成员视为家丑,不应该外扬,因此往往家暴受害者在这种无知的意识下,无法获得法律保障,更让施暴者变本加厉。
她说,家暴事件原本就是刑事案,不该姑息施暴者,而警方有执法权介入任何家暴案件投报。
林秀琴也是行动党槟州主席,她今日根据一站式危机中心(OSCCs)的数据,即威省家庭暴力及性暴力桉例是槟岛两倍的课题,发文告劝请面对家暴问题者,一定要向执法单位求助。
“其实警方在处理家暴方面的专业,已比以往改善多了,从不少新闻案例显示,警方接获投报后都会即刻采取行动,展开调查并逮捕涉案者提控上庭。”
不过,她说,警方单方面的行动并不足以制止家暴事件,受害者更要勇以面对现实,别因为施暴者是自己的亲人而选择妥协。
“我也呼吁家暴受害者,不要被不相干者以‘家丑不宜外扬’的观点,成为阻止他们揭发家暴事件的阻力。”
她也呼吁家暴桉受害者,若没信心跨出步伐,可向槟州妇女发展机构或妇女觉醒中心等机构求助,这些机构都有相关经验的专员,随时支援有需要的求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