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槟岛市政厅在陆路交通法令第3(4B)333条文下设交通纠察队,纠察员权力就如交警与陆路交通执法人员,可开出最高300令吉罚单。
纠察人员可针对44项交通违规开出罚单,最低是40令吉,最高为300令吉,可被开出300令吉罚单的违规包括违抗纠察员指示丶反方向驾驶丶闯红灯及违规左转或右转等。
另外,纠察员也可针对摩哆超载丶没有显示路税丶无法出示驾照及违规泊车等开出罚单,若接获罚单者60天内没缴清罚款,可被提控上庭。
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说,槟岛市政厅是国内首个设立纠察队的市政厅,另一个设有纠察队的地方政府是吉隆坡市政局。
他说,目前槟岛市政厅有70名纠察员,若有必要将扩大纠察员人数。
他今日陪同槟首长曹观友为纠察队主持推介仪式时,这麽说,出席者包括槟州副总警长拿督罗斯里仄及槟岛市议员阿末阿兹里查等。
他说,目前槟岛市政厅拥有6辆大型摩哆及30辆脚车供执法人员进行巡逻,纠察员已开始协助疏通一些路口,并会与交警及陆路交通局执法员合作。
他透露,槟岛市政厅在2018年共开出19万5670张罚单,有4020宗被拖车及2万2346宗被锁车轮;去年则开出29万9322张罚单,4175宗被拖车及2万2338宗被锁车轮。
曹观友坦言,由於驾驶者态度及违规泊车在路旁,有很多主要地区交通情况越来越复杂,州政府全力支持槟岛市政厅这项举动。
他希望受委纠察员,可根据条规及标准作业程序进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