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執業律師林子輝揭露,據他了解,有一家公司已要求員工自我隔離兩個星期,但是有員工卻到處趴趴走,甚至還有人到健身房去運動,根本是把隔離令當成假期。
他認為,衛生部必須擬定“自我隔離”指南,讓公眾遵守。同時,若發現未遵守者,可采取對付行動,強製隔離。

他指出,“自我隔離”是以個人道德意願出發,並無法律約束。
“而許多人不了解這項疫情嚴重性,並未認真看待自我隔離一事。”
他接受《中國報》記者電訪時說,若一家公司,下指示要求所有員工自我隔離,但有關員工卻依然外出走動,該怎麼辦時,如是回應。
他說,衛生部應該給予明確指南,何謂“自我隔離”,可以出門嗎?出了會被對付嗎?
他說,衛生部是有絕對權力,基於公眾安全,將接到自我隔離指示,卻依然到處跑的公眾,強製性帶回醫院隔離。
同時,他也說,公眾也有義務,一旦發現本應該自我隔離的人士在外走動時,向衛生部舉報,讓該部采取行動。
“衛生部也應該與發出指令的公司,有所聯係,探討如何確保員工真的自我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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