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民政黨檳州秘書方誌偉促請國能,在經濟振興配套下,重新調整電費折扣的算法,勿以電量總額來計算,而是改以用電量的不同單位,給予2%至50%折扣,更多人民才能真正受惠。
此外,他也希望國能暫時豁免征收,1.6%的再生能源開發費用,長達6至12個月。
他說,在目前的計算法下,使用電量總額為200千瓦(kWh)以下的用戶,可獲享50%折扣;201至300千瓦折扣25%;301至600千瓦折扣15%;600千瓦以上2 %。
方誌偉說,目前的算法下,使用少過200千瓦的用戶,才能獲得50%折扣,唯有獨居者或少在家的用戶,才能受惠。
他說,如今國人在管製期間,都留在家裏,少出門,因此一家大小的用電量肯定增加,B40或M40家庭,在上述計算法下,無法受惠。
他今日上午在面子書上的直播記者會上,這麼指出。
方誌偉以一名從4月11日至5月9日,用電量為833千瓦的用戶個案來計算,對方只能獲得2%折扣,電費為364令吉95仙。
他說,若國能改為以首200千瓦折扣50%、第201至第300千瓦折扣25%、第301至600千瓦折扣15%、600千瓦以上2%的話,將可節省約50令吉。
他希望國能及政府相關部門,能重新考慮折扣的計算法,為大受疫情影響的人民,減輕負擔。
在“關注全民.提振經濟”配套下,用電量每月最高600千瓦的用戶,從4月起享有為期6個月的15%至50%電費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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