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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偷竊金鋪不認罪 1萬令吉1擔保人 保釋

(雙溪大年31日訊)“商場竊案”4名巫裔男子今日在雙溪大年推事庭面控,皆,獲準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案展6月16日過堂。

根據控狀指,4名被告即安華阿茲(39歲,散工)丶哈米占卡星(39歲,商人)丶莫哈末阿米魯(23歲,雜貨店員工)及紮卡烈哈山(35歲),於今年5月10日淩晨4時,闖入阿曼再也商場內一樓,偷走了一個保險箱,箱子內存放有現金及金飾,約價值53萬令吉,已觸犯刑事法典第457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5年及罰款,如是,監禁期可被延長至14年,若重犯可被判罰款或鞭笞。

(拍攝:王伊敏)

4名被告皆,獲推事官準許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外出。該案件副檢察司是努魯胡斯娜。

上述案件2名被告哈米占卡星及安華阿茲,今日也被控一宗傷人案及入侵他人住家案。

涉及“商場金鋪竊案”的4名被告(左起),由警方押至法庭面控。

被告哈米占卡星於去年12月18日早上11時30分,在泰安員路邊一個檔口,使用巴冷刀致傷一名巫裔男子,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條文(危險武器傷人),被告,獲推事官準許以5000令吉保釋,案展7月22日過堂。

被告安華阿茲於去年9月1日淩晨3時,擅自闖入百大年一間住家,觸犯刑事法典第447條文(刑事入侵),被告認罪,因主控官需要收集被告品行報告,案件延至6月14日下判,準許以3000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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