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2日讯)“斯里玛鲁莱威德兰”印度神庙理事,将神龛被拆除带入高庭提出诉讼,并将4执法单位列为答辩人。
被列为答辩人的单位分别是,哥打士打县长、吉打州土地及矿物局主任、哥打士打县土地局管理员、和亚罗士打市长。
古马拉和维杰莫汉代表该印度神龛众人提出诉讼,代表律师则是艾查兰。
他们是于本月6日入禀法庭,本欲向法庭申请暂缓拆除令,今日则是首次过堂,然而执法单位却于本月9日凌晨拆除印度神龛。
此桉今日在亚罗士打高庭以内庭形式审理,法官曾日莉择定此桉于本月26日过堂。
依据控状,控方于今年6月29日接获哥打士打县长、吉州土地矿物局主任和哥打士打县土地局管理员的通告,要求神龛理事迁移佔用政府地段的斯里玛鲁莱威德兰神龛。
控方质疑,在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下,第一答辩人即哥打士打县长无权发出这指示,因此要求该指示被撤销,同时也要求撤销亚罗士打市政厅所发出的拆除指示。
控方指出,该神龛是在二战时期就已建造,在此前并未受到来自辩方的干扰。
同时,控方指,这个神龛是在独立前,获得时任州政府批准下建造,目前仍获众多信徒膜拜,而神龛也未造成民众的困扰,或是受到吉打州任何执法单位的干扰。
出席者,有该神庙理事成员、行动党吉州联委会主席兼德卡区州议员陈国耀、哥打达鲁阿曼区州议员郑瑞隆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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