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控状改为误杀 英妇逃过死罪监3年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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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杀控状改为误杀 英妇逃过死罪监3年半

    (亚罗士打3日讯)2年前涉嫌谋杀丈夫的英籍妇女,今日在法庭修改误杀罪控状后逃过死刑,被判监禁3年6个月,和罚款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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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莎曼达安琼斯(53岁)被控在2018年10月18日凌晨1时至3时之间,在浮罗交怡甘榜葛兰的住家,谋杀丈夫约威廉斯琼斯(62岁),牴触刑事法典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在交替控状下,被告改在刑事法典304(b)条文(误杀)下面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英籍妇女莎曼达安琼斯逃过死罪,被判监禁3年6个月。(档案照)

    高庭法官亚律沙努西博土宣判被告须监禁3年6个月,另加罚款1万令吉,刑期从被捕日算起;如果无法缴交罚款,则再多以1年监禁替代。

    他说,法庭研究所有呈堂证据,包括化学、解部报告、被告律师求请及主控官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

    扎着高发髻的被告莎曼达安琼斯,闻判后神情淡定。

    女被告来自英国的约十多名亲友和姐妹到高庭,在未开审时与她交谈和问安,大家神情哀伤。

    案情显示,这对英国籍夫妇是参与大马第二家园计划下,长居浮罗交怡度过退休生活,两人案发时是因家庭问题,凌晨时分在家里起争执后,酒醉的丈夫挑衅妻子用刀刺他,后者疑经不起丈夫挑衅 ,竟使用12吋利刀一刀刺死前者。

    女被告当年10月30日在浮罗交怡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她的辩护律师为已故卡巴星的女儿姗吉卡乌,此案主控官为罗查娜副检察司。

    死者儿子: 失去致亲很痛

    死者儿子本杰明通过主控官呈交法庭的一封“受害人影响陈述”(Victim Impact Statement )时指,他们已失去致爱的父亲,法庭应对被告施予重罚。

    他说,法官应考量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感受和悲伤,而且杀人是严重的罪行。

    女被告与死者未育有儿女,本杰明是死者与前妻所育的儿子。

    另一方面,被告莎曼达安琼斯在翻译员把呈堂证物交给她过目时,一度失控落泪。

    法官还问她,需不需要纸巾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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